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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3 09:26作者:

安发改社会〔2015452

 

 

汉阴县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5881)精神,现将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局(项目及投资安排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一、
汉阴县政府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狠抓投资计划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文物保护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四、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地方配套资金由县政府及项目单位筹措解决。

    五、汉阴县发展改革局要切实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会同旅游部门和项目单位通过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项目执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送我委和市旅游局。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安康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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