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社会〔2015〕386号
各有关县发展改革局:
为改善我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省发展改革委以“陕发改投资〔2015〕728号”文件下达我市普通高中建设2015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1500万元,用于支持石泉中学等3个普通高中的教学、实验及学生生活设施建设。现将投资计划(具体内容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本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
二、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在2015年10月份以前开工。
三、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旧债。
四、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负全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