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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学前教育建设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6 09:08作者:

安发改社会〔2015385

  

各有关县发展改革局: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下达2015年学前教育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75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现将投资计划(具体内容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在201510月份以前开工。

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请尽快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严禁用本次下达的投资偿还旧债。

四、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负全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安康市2015年学前教育建设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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