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市初级中学危楼拆除重建项目监理不再进行招标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5-12 09:23作者:

安发改社会〔2015272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康市初级中学危楼拆除重建项目

监理不再进行招标的批复

 

安康市初级中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3号教学楼危楼拆除重建工程监理不再公开招标的请示》(安初校字〔201513号)文件收悉。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由于市初级中学危楼(3号楼)拆除重建项目连续两次招标失败(2015330日、2015420日),我委同意该项目不再进行招标。

特此批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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