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15〕238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康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业务用房
维修项目立项的批复
市审计局:
你局《关于安康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业务用房维修的报告》(安审发〔2015〕41号)收悉。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136号)、《安康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安办字[2013]65号)相关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6期《签报》),现就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将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现有两处车库及库房进行维修后作为业务用房,维修面积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