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经贸〔2015〕236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安康鑫通物流园建设项目
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
安康市秦巴鑫通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鑫通物流园建设内容的请示》(安秦鑫字〔2015〕012号)文件收悉。2013年7月,我委以“安发改经贸〔2013〕347号”对你公司拟建设的安康鑫通物流园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原备案内容为:项目总体规模拟占地150亩,规划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1200平方米。其中:物流集散交易市场35000平方米;物流企业商户市场6000平方米;存储仓库32000平方米;电子商务综合办公楼3000平方米;管理及辅助用房52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70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刘家沟村76号。
现根据你公司申请,拟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土地,对部分厂房进行改扩建,规划用地面36931.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21.49平方米,包括改扩建部分生产厂房、新建附属设施、保留原有厂房等,一期工程投资4250万元。二期工程内容继续保持物流园发展方向,经营范围主要为工业生产资料的储存、配送等。原“安发改经〔2013〕347号”文件备案其它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保持不变。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