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前期〔2014〕7号: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等单体建筑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11-07 15:13作者:

安发改前期〔20147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等单体

建筑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报新校区图书馆等单体建筑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安职院字〔201383号)文件收悉。我委受理后及时对项目招标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的图书馆、实训楼等单体建筑进行公开招标。

二、同意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指定媒体上发布,且公告时间不得低于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

三、原则同意该工程划分为图书馆、实训楼两个标段。由项目法人委托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该工程招标事宜。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四、原则同意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必须是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工程监理必须具备乙及(含乙级)以上房建监理资质或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注册监理师资质,且都应具有相应的业绩;每个标段资质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五、同意招标领导小组、监察及评标委员会等机构组建方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研究解决招标中出现的问题。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30号令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评标专家必须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且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请你们按照实施方案和本批复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组织项目招标的各项工作。招标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委。

特此批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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