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能基〔2014〕545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镇坪县樟树潭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批复的通知
镇坪县发改局:
你局和镇坪县水利局报来《关于镇坪县樟树潭水电站总体竣工验收的请示》(镇发改字〔2014〕83号)收悉,我委于
一、樟树潭水电站工程基本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了取水枢纽、引水隧洞、沉砂池和压力管道、厂区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全部建设任务,单位及各专项工程已通过专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工程档案基本齐全;工程初期运行基本正常,已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同意樟树潭水电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
二、建成工程为引水式发电站一座,实际完成总投资17669.49万元,总装机容量17600(2×6300+5000)kw,年平均发电量为7173万kw.h。主要建筑工程有高15.9m、长82.5m浆砌块石拱坝一座,引水隧洞7696.0米,引水Φ3200压力钢管100.27米,主、副厂房建筑面积914㎡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同意交付使用。
三、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请镇坪县发改局、水利局督促运行管理单位:镇坪县浙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验收会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保证下游生态、生产及其他用水需求。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事故预案,确保电站生产、生活安全。按照《陕西省农村水电站安全分类办法》(试行),开展安全分类申报鉴定工作。
3、增设前池、管坡沉降、位移观测点,实时观察,特别是雨季加强观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抗旱统一调度,加强水库管理运行,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5、服从安康地调调度,保证电网安全。
6、建议完善枢纽右岸巡检通道。
7、运行期定期对隧洞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厂区应单独设置储油间,采用防火门、防爆灯;水机层透平油应设专门油库,并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安装间下水轮机层的油处理室应封闭,并设置挡油坎等防火设施。
9、加装主控室防爆板,高压设备区安装安全围栏、安全标识。
10、恢复和完善水保设施。
11、整理完善工程项目档案,并移交主管部门及档案部门存档备查。
特此批复。
附:《镇坪县樟树潭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