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规综〔2014〕491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石泉县池河集镇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送石泉县池河集镇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石发改字〔2014〕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建设地点:石泉县池河镇青山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新栽经济林40公顷,其中核桃10公顷,桑树30公顷;人工种草22 公顷;营造水保林400公顷;封禁治理205 公顷;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2公顷。新建沼气池20口,新修防护堤
3、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08万元,其中申请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108万元。
4、建设期限:2015年1月-2015年1月2
5、建设单位:池河镇人民政府。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编制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有资质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编制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及验收报告上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