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产业〔2014〕227号
关于对安康十天高速客运有限公司等7户符合
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第二批)的批复
各相关县(区)发展改革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我委对第二批上报的已确认为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的安康十天高速客运有限公司等7户(名单附后)企业资料进行了年度审查,总体认为这7户企业总体生产经营情况较好,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的相关条款内容,同意通过年审。请通过年审的企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宜。
附件:安康市2013年度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名单(第二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