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发改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陕发改投资〔2013〕938号文件精神,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80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安排劳务报酬90万元),县级配套投资303万元。计划安排建设项目3个,新建道路19公里,建设独立桥梁53延米/1座。
二、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要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落实好配套资金。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度。
三、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当地贫困群众和返乡农民工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收。
四、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和浪费项目资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并按季度报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五、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加强示范项目档案管理。认真负责的对示范项目建立明细档案,收集整理立项报告、审批文件、建设合同或协议、审计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及时将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的图文信息上报我委,并作为验收资料的内容长久保存。
请接到我委计划一个月内,将计划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并报我委备案。
附件:安康市201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