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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产业〔2013〕63号:关于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进行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6 10:49作者: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安康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进行年审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3232号)文要求,现对我市2012年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26月以前经我委确认,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2011年度已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年审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概况、2012年经营情况、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2012年财务报表、适用目录的条款等;

2.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省发展改革委的确认函复印件;

5.需要补充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时间要求

为减化程序、提高效率,年审统一集中办理,各企业应在41之前将年审资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科。

四、审核办理

我委将组织人员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需要变更适用条目的,应提供相关资料;企业主营业务不再适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的,不予通过初审,税务部门取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未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确认的企业,仍按安发改产业〔20118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申报办理。

请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通知企业及时报送资料,并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邓跃炳    电话:3212862

 

附件: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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