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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项目〔2012〕729号:关于编制2013年安康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15:34作者: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及早谋划安排我市2013年市级重点项目工作,组织编制重点项目计划,现就编制2013年安康市重点项目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精心做好本区域和行业重点项目编制工作。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将在市级领导联系协调、用地指标安排、资金争取、银行信贷、环境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申请列入安康市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把符合我市循环发展、山林经济、生态发展、涉水产业、民生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具有市场前景、能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项目筛选上报。

3、申报项目包括续建和新建项目两类。续建项目是指已经开工,2013年需要继续建设的项目。2012年底未竣工的市级重点项目,结转为2013年续建项目;新建项目是指前期工作年内基本完成,手续完备,明年上半年能够实质开工的项目。近期招商活动中已签订协议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可按2013年新建项目申报。 

4、一体两翼的高新、汉滨、汉阴、石泉、平利、旬阳六县区项目申报数量不少于15个,产业类项目不少于10个;其他各县不少于10个,产业类项目不少于5个;恒口示范区申报数量不少于3个。市直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按市政府对项目建设工作的要求,积极申报归口管理或实施的重点项目。

5、申请列入2013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总投资一般应在5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3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类项目可在3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2000万元以上,跨县区涉及面大的个别农林水利交通项目可以打捆上报。

6、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审批、核准、备案、资金到位、土地征用、规划选址、环评、安评、能评完成情况。新建项目要注明预计开工时间(附件1)。申报重点项目要同时报送项目通讯录(附件2)和项目简介(附件3)。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于2012119日前将申报项目计划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项目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衡 果           电话:3214192

邮箱地址:akfgxmk@126.com

 

附件:1安康市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2013年安康市重点项目通讯录

32013年安康市重点项目简介格式

点击下载附件2、3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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