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前期〔2011〕659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编报2012年全市重点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济发展招商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了有序推进我市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前瞻性、连续性,储备一批高质量的重大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编报安康市2012年重大前期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申请列入安康市2012年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保要求、投资规模较大、产业关联度强,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
2、编报的项目要结合实际,与县区、部门“十二五”规划相衔接,要注意从项目库中选择,按照科学合理,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把符合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发展、民生工程、增加农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具有市场前景、能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骨干项目筛选论证上报。
二、编报条件
1、已经列入2011年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且年内能继续推进的项目;
2、编报的前期项目应完成市场调研、规划论证,进入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或已列入中省实施规划的项目;
3、基础设施、产业类项目估算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民生工程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编报要求
1、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衔接。
2、在填报项目计划表时,名称规范、规模具体,总投资要与上年度计划衔接。项目前期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明确阶段性任务,确定联络员。
3、具体项目内容要按照附表逐项详实填写,同时编报项目简介,以正式文件于11月20日之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前期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使用EXCEL表格)。相关表格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电话:0915-3203935 Email:ak3203935@163.com
联系人:黄 琰 罗新玮
附件:1、安康市2012年重点前期项目建议计划
2、项目简介格式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编制 项目 前期工作△ 计划 通知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办科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