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工信局,安康高新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1〕1321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总体要求
围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投资项目,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抓住关键环节、找准着力点,发现和纠正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发挥效益,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监督检查项目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的范围主要是2009年、2010年中央安排资金的我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中央专项投资项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项目决策行为。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项目审批及土地、环保手续是否完备。
(二)项目建设实施。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资金管理。国家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单位是否挪用、转移或侵占专项资金。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要求,统一研究、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工信局负责对本县区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二)重点抽查阶段。2011年9月份,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结合各县区自查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县区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促整改阶段。2011年9月至11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督促有关县区提出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
(四)年度总结阶段。
五、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抓好组织落实,确保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注重统筹兼顾。把检查问题、督促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长远发展。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对检查工作的内容、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把握政策界限,明确工作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责任。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科 姚青臻 3212862
市工信局规划科 张善平 3212330
附件:1.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09年、2010年中央安排我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