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省稽察办和委主任办公会议要求,我委近期拟对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的项目
这次主要稽察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09至2010年使用国家资金的项目。
二、稽察的内容
1、项目审批情况;
2、计划执行、资金(含配套)到位情况;
3、“四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4、投资控制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5、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
三、组织形式和稽察方法
听取汇报,看现场,查阅财务、工程技术、“四制”等项目建设管理资料,对工程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稽察。
四、具体要求:
1、请你们及时通知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和备查的项目有关资料。
2、对要检查的项目按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项目清单见安发改社会(2009)99号、344号,安发改社会(2010)344号)
具体到达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马双全 联系电话:320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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