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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投资〔2011〕365号: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收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9 09:42作者:

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5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收尾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11064号),为确保我市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切实做好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收尾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贯彻文件精神

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必须认真领会省委、省政府召开的“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抓紧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后续管理;认真做好灾后重建总结和评估准备。

二、配合做好全市灾后重建收尾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我市将从本月起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月报制度,县发改局、财政局每月必须认真核对本县截止上月末重建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格式填写附表,并于每月8日前分别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同时为了便于工作衔接,请明确一致两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该项工作,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和6月份报表同时上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

请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县人民政府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县实施的重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形成自查报告,于715日以前上报我委,本月下旬我委将联合市财政局对四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5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收尾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11064号),为确保我市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切实做好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收尾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贯彻文件精神

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必须认真领会省委、省政府召开的“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抓紧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后续管理;认真做好灾后重建总结和评估准备。

二、配合做好全市灾后重建收尾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我市将从本月起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月报制度,县发改局、财政局每月必须认真核对本县截止上月末重建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格式填写附表,并于每月8日前分别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同时为了便于工作衔接,请明确一致两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该项工作,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和6月份报表同时上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

请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县人民政府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县实施的重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形成自查报告,于715日以前上报我委,本月下旬我委将联合市财政局对四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情况月报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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