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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产业〔2011〕426号:关于全省发展改革系统重点帮扶工业企业上规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6 16:45作者: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安康高新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确认全省发展改革系统重点帮扶工业企业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11095号)精神,安排确认我市重点帮扶上规模工业企业9家备选4家。现将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和帮扶单位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强化对口帮扶制度,及时为帮扶企业排忧解难,重点培育潜力企业上规模。

二、经确认的重点帮扶企业实施的在建项目,在申报省级各专项资金、申请中央专项资金时,在符合资金支持方向、手续完备的前提下,优先安排。

三、已确认的重点帮扶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各县区可从备选企业中予以调换并及时上报我委。

四、新建新投产企业连续正常生产三个月且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及时协调按程序申报(按季度由市统计上报省统计局经批准后纳入统计范围)。

五、年底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明年省级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陕西省展改革系统规模以下重点帮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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