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安康高新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1〕4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八大行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传统手工业等组织筛选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
2、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
3、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核准或备案;
4、项目单位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三、申报材料要求
编制上报《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是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三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四是项目招标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一是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二是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项目需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三是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四是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五是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六是项目报批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七是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八是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申报项目投资额须在3000万元以下,以小企业为主,安排比例不低于80%。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具体为:中型企业职工人数300-2000人,同时销售额3亿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小型企业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安康高新区负责上报本县(区)项目申请文件,并对项目认真考察,报送1-2个项目,在项目选择中要注意发挥本地区的比较优势,项目信息要填报准确,确保符合要求。上报文件需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上报文件、材料及附件,需向市发展改革委报一式十一份(纸质和电子版)。同时,需报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附件1)和《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
2、项目申报材料请于
联 系 人:邓跃炳
联系方式:3212862 ak3212862@126.com
附件:1.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2.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