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排全省铁路建设协调机构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20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西康铁路复线建设实际情况,现将铁路建设协调机构工作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2009、2010年度的补助资金共计130万元,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补助各级铁路建设协调机构的工作费用,具体数额根据各县区所承担的建设协调任务和工作开展情况分配确定。
二、铁路建设协调机构的工作补助资金,应设立专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与铁路建设协调工作相关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附件:安康市铁路建设协调机构工作补助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