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紫阳县医院综合住院楼工程招标方案的报告》(紫发改投发〔2011〕14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指定媒体上发布,且公告时间不得低于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
二、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委托具有甲级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同意工程招标范围划分意见,建筑安装工程按照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同意招标方案提出的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是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工程监理必须是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公司;设备购置必须是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机构参加投标。建筑安装和设备购置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都必须在三家(含三家)以上。
四、评标、定标必须按照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7部委12号令执行。评标专家必须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五、县发展改革和监察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指导监督招标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本次招标投标准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确保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招标完成后,将招标结果报我委备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