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发展计划局:
你局《关于上报石泉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方案的报告》(石计发〔2011〕106号)收悉。我委根据省稽察办《关于石泉县卫生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陕稽察〔2010〕55号)精神,按照石泉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变更后,建设规模基本不变、投资不减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至主楼七层封顶的现状,2011年5月30日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变更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变更后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由原11524平方米调整为11049平方米,主楼由原来的地面九层变为七层,面积由9046平方米调整为6781平方米,附楼为全框架结构,由原来的地面三层变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面积由2478平方米调整为4268平方米。
二、变更后的概算:投资概算由原来2358万元调整为2360万元。
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在施工图中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制定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附件:1、专家审查意见
2、概算调整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