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发展改革局:
2011年四月中旬,我委稽察办对你县2009-201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现将稽察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告中的整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一式三份)附有关凭证及说明于2011年5月底前书面报送我委。
附件:白河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稽察报告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白河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稽察报告
2011年四月中旬,我委稽察办对你县2009-201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现将稽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分别以(安发改社会[2009]99号、安发改社会[2009]344号、安发改社会[2010]344号)下达白河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批5个项目,分别是构扒中心卫生院、西营中心卫生院、 茅坪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冷水中心卫生院。计划新建医疗业务及辅助用房1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224万元,截至稽察时,已到位资金2272万元,构扒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西营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县中医院综合楼、茅坪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冷水中心卫生院住院楼三个项目主体已完工,预计9月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白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卫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能免的全免,不能免的按照最低标准减半收取,确保降低工程直接费用。项目建设中能够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手续较为齐全;投资计划执行良好;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了建设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已建成的项目质量基本符合设计要求,通过该类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问题:在检查的五个项目中,发标和开标时间仅为7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发标至开标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的规定;实施项目部分招标,冷水卫生院,国家计划下达
2、计划下达规模有调整:西营卫生院国家计划建设规模为500平方米,实际建成371.56平方米,茅坪卫生院国家计划建设规模1200平方米,后经县发改局批复建设3200平方米,实际建成4850平方米。
3、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西营卫生院国家下达投资60万元,但实际决算只有38万元,另有22万元用于绿化、场地硬化等配套工程,但却未进入工程决算和审计;构扒卫生院国家下达投资84万元,实际建成643平方米,审计结论总投资为64.2万元,剩余资金用于辅助工程建设却无财务支出反映。同时,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用大额工程支票付给项目施工经理个人账户的现象,支出方式不符合国家投资项目财务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白河县中医院是2009年国家下达的第三批扩内需项目之一,按照扩内需项目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配套资金必须百分之百到位,该项目到位资金仅为国家下达的1500万元及省配套210万元,另有950万元的县级配套未到位。
5、部分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善、不规范:部分项目缺少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的审批、立项等资料未及时归档,缺少监理合同、监理日志等;建设资料不规范,如:在一套建设资料中,项目名称出现不一致。西营卫生院建的是综合楼项目,但在中标通知书上为宿办楼工程。
三、整改意见及建议
1、对于招标投标的问题。要进一步与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理顺机制,明确职责,今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项目,依法招投标。
2、对于调整规模的问题。应尽快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缩小建设规模,对于扩大规模建设,应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向审批部门申报,由审批部门予以审批、认定。
3、对于资金使用安全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国家投资安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项目上。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规范化管理。
4、对于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要加强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严格按照批复计划的要求积极筹措,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真正起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
5、对于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问题,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分类整理各类项目资料,规范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