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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项目〔2011〕338号: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4 17:46作者: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会精神,按市政府领导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今年投资和项目建设任务,现就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项目。各县区、高新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逐项排查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属本县区、本部门事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尽快逐项专题研究解决,并报市发改委备案。需要市上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请按附表要求填写后,于71日(星期五)前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管理科。

二、力促项目开工。各县区、高新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前期工作,积极协调项目单位落实规划、土地、环评、节能等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列入市级当年新开工项目必须于九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联系人:衡 

  话:3214192  传真:3212285

  箱:akfgxmk@126.com

 

   

附件: 2011市级重点项目问题排查表

    

 

 

 

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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