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农经〔2011〕287号
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工程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统计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促使我市沼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陕发改农经〔2011〕83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和统计局决定开展全市农村沼气工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主要抽查2003――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农村沼气项目,兼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以及扶贫资金安排的沼气项目。以户用沼气项目为重点,兼顾小型沼气、大中型沼气、乡村服务网点等情况。
二、检查内容
1、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内容相符,是否调整计划。
2、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主要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挪用挤占中央资金。
3、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
4、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工程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5、农村户用沼气池项目重点检查户用沼气的使用率、运行率、故障率,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使用情况,摸清影响使用率的主要原因,并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6、中央投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重点检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初步设计审批情况、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设质量情况、运行情况、效益情况。
7、农村沼气村级服务网点项目重点检查服务网点的运行情况、人员设备配备情况、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服务开展情况。
三、检查形式
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和统计局组成工作组开展检查。采取的方法是:
1、听取汇报。县区汇报2003-2010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情况。并将本县区所有沼气项目完成情况汇总上报(交检查组带回)。
2、随机抽查。每县区重点抽查2个乡镇4个村(每村10户)的户用沼气建设情况,对于该村建有服务网点的要一并检查建设和运行情况;抽查有关县区2010年之前投资的大型沼气、中小型沼气建设情况。对抽查的项目村、场、点查阅资料和现地查看建设情况,要逐户(场、网点)进行登记,并将抽查结果原件带回(省级抽查时将对本次抽查的情况进行复查)。
3、座谈反馈。检查组将本次抽查情况和县区进行座谈,反馈检查情况,交换意见。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从
四、分组情况
检查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检查(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五、检查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如实向市检查组汇报。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检查。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细致地开展工作,客观、真实的弄清实际情况,并按检查表(附件2)进行认真登记。检查组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认真分析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各检查组对所检查县区的情况要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要切实弄清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需求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动农村沼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检查结果交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同时报送市农业局和统计局。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薛海军 电话:3213752
市农业局 李贻刚 电话:3216906
市统计局 蔺 华 电话:3213303
附件:1、检查组成员名单;
2、检查登记表1-4。
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业局 市统计局
主题词:农村 沼气 调查 通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统计局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办科
共印60份
附件1:
抽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组长:王彦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戴纪康 李贻刚 张清安
赴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三县区检查。
第二组:组长:邵开顺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成员:李伟奇 薛海军 何 辉
赴平利县、岚皋县、镇坪县三县检查。
第三组:组长:李建国 市种子管理站党支部书记
成员:张宝国 蔺 华 王春斌
赴紫阳、汉阴、石泉、宁陕四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