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的通知
紫阳县、宁陕县、石泉县、平利县发展计划局、水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 1557号)精神,现下达我市2010年农村小水电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475万元,其中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430万元,小水电代燃料项目45万元。具体项目投资安排和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附件:农村小水电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安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水利局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