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局发展计划局、经济局、中小企业促进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下达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0〕1648号)精神,现将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三、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切实落实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确保足额按时到位。要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将中央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五、项目业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确定信息员后,将联系方式报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建立项目进度月报制度。从中央投资计划下达第一个月开始,逐月填报“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请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含电子版),报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科、市工信局项目科。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中央预算内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
1、安康市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3、信息员联系表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 罗新玮 3212862 ak3212862@126.com
市工信局 程家明 3231420 akgxjc@126.com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