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安高新管字[2010]7号文件及附件收悉。为加快江北新区建设,促进城市重心北移,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快江北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的要求,你委确定拟在江北园区长岭路与高新路十字东南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陕西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我委审查后认为,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可作为下一步设计和实施的依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694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18500万元,预售房屋资金2593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855万元。
三、建设工期3年。
接此批复后,望建设单位抓紧完成项目有关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以使项目尽早实施。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