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工业〔2009〕400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加快服务业发展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加快服务业发展调研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09]100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24号)的贯彻落实,制定好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开展加快服务业发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调研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24号),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来进行。
二、调研内容
1、贯彻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2、“十一五”服务业发展现状、总体评估、目标实现情况和主要经验。
3、分类叙述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矛盾和对策。
(1)高成长性服务业(交通物流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会展业、创意产业);
(2)面向生产的服务业(金融业、科技和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
(3)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农村服务业、社会公共服务业)。
4、“十二五”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点。
5、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支持保障措施。
6、有关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等。
7、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典型事例、具体数据及各方面评价等,突出反映引导带动作用、产业服务效果和社会经济效益。
三、调研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力量,采取听取有关单位发展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企业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以上调研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市发展改革委将检查了解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调研情况,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到部分县(区)开展调研。
调研时间8至9月, 8月份集中调研,摸清底子,掌握情况,研究讨论重点问题,起草调研报告,9月上旬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报送调研报告,以便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四、要求
1、要把这次调研作为理清服务业发展思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
2、要把开展调研同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有的放矢,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3、按时报送调研报告。
4、认真填写统计报表,一并报送。
联系人:工业科 姚青臻 钱荣 电话:3212862
邮箱:ak3212862@126.com
附件:1、服务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服务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服务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