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09〕154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追加安康市检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投资计划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项目追加投资计划的报告》安检发行装[2009]37号文件收悉。你院业务用房项目经我委以安发改投资[2006]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后,由于设计变更、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现建设规模及总投资与原批准文件有较大出入。经研究,同意将市检察院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做以下调整:
一、建设规模
同意将原计划建设规模7473平方米,调整为8532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65万元,其中:工程造价2105万元,征地费用9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现有资产置换、自筹。
接此通知后,望抓紧做好其他报批手续,完整归档。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