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农经〔2009〕153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变更镇坪县斐河水电站工程增机扩容的批复
镇平县发展计划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镇坪县斐河水电站工程申请增机扩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电站项目可研报告我委曾以安发改农经〔2006〕285号文件核准,原核准电站装机容量2400kW。为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发挥其最佳经济效益,市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电站装机容量由2400kW变更为4800kW的《镇坪县斐河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认真审查后,以安水计字〔2007〕17号文件批复了该水电站初步设计。因此,该电站装机变更符合国家政策,经研究,同意该电站总装机容量由2400kW变更为4800kw。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