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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投资〔2009〕129号:关于下达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7 09:46作者:

安发改投资〔2009129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2009

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市建设局,汉滨区发展计划局:

按照当前国家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总体布署,为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投资〔2009302号文安排,现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要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加快工作力度,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尽快完成投资,并于近期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对本次计划下达投资的使用情况,请于今年615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我委。

二、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和标准实施,控制投资,降低工程造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尽快发挥效益。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污水治理项目按照管网先行的原则,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保证污水收集。严格招标程序和加强招投标监督,尽快完成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方案和招标结果上报省发改委审批和备案。

三、要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不得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对本计划项目资金,我委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证下达年度计划中有关地方政府、企业承诺的配套投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计划工期实施。

四、积极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要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加快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污水处理项目实行企业法人负责制。抓紧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应调整到0.8/吨以上。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征收力度,切实落实运行经费,确保设施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对采取产业化建设的项目,政府投资必须要有出资人代表;对采取BOT等方式建设的项目,中央补助投资只能用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五、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项目建成运行一年后,我委要组织项目后评价。

六、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建设单位要于每季度第一月3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我委,我委将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工程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

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各负其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我委将会同建设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项目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我委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不定期对项目和有关产业化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稽察,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附:1、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明细计划表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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