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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投资〔2009〕115号: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7 09:36作者:

安发改投资〔2009115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发展计划局、建设局:

    为确保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规定使用,现将省发改委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前期〔20091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建设局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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