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项目〔2009〕100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
做好全市2009年重点项目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计划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市重点项目进展与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准确把握重点项目运行态势,充分发挥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作用,现就认真做好全市2009年度重点项目月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列入全市2009年度计划的100个重点项目(其中续建58个、新建42个)。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月报工作,落实专人,并将统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3月23日前报市发改委项目科。
(二)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统计部门衔接沟通,保持口径一致,并于每月25日将本县区(打捆项目由市直部门报送)、本部门当月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按附表格式要求,及时报送市发改委项目科,同时抄送同级统计局。若遇节假日,务必在收假后的第一天下班前报送。联系人:吴丰刚,联系方式:电话3214912,邮箱:akjwwfg@163.com。
(三)市发改委将重点项目月报工作作为县区、部门整体项目工作考评、前期费安排及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不按时上报、漏报、拒报的部门与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报送及时、填报认真、数据真实的部门与县区,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附:安康市2009年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