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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社会〔2009〕96号:关于下达安康市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7 09:27作者:

安发改社会〔200996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安康市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新增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镇坪、宁陕县发展计划局:
  陕西省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9]266号下达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用于改善镇坪、宁陕两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设施及购置教学实训设备,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01台(套件),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立即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投资计划所列项目,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
  二、要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
  三、请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所有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使中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四、本投资计划中所列“地方投资”指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配套投资,“其它投资”指学校自筹资金。                    

五、本投资计划的责任主体是镇坪县、宁陕县人民政府,县政府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县计划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进度,及时落实投资计划。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中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一季度末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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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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