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代赈〔2009〕73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对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1号
建议的复函》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
现将省发改委《对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1号建议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在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复函”精神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水平。
附件:省发改委《对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1号建议的复函》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