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工业〔2009〕54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09年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发改委陕发改工业(2009)130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冲击,现将2009年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汽车及零部件;高压输变电设备;电子设备;数控机床、功能部件及刀具;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船用动力系统;大型环保成套设备以及技术水平领先、竞争优势明显的重大技术装备和特色优势装备项目。
二、申报条件:(1)在我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的装备制造业大中型企业;(2)申报项目总投资应不小于4000万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核准或备案、环保、土地等手续,符合开工条件的在建或新开工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1)企业填报《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电子文档、EXCEL格式);(2)项目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社会效益预测、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字数不超过1000字(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在建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贷款合同;新开工项目应出具银行的中长期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贷款承诺应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将申报项目简介、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汇总表以电子文本的形式通过邮件于
联系人及电话:王际东;电话:3212862。
电子邮箱:akjw@163.com
附件:1、2009年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09年陕西省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