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工业〔2009〕53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昊华平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回收利用
项目省级节能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
平利县发展计划局:
省发改委以陕发改环资〔2008〕2088号文件下达了2008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其中昊华平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学热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内容为回收利用硫酸钡生产中的余热,增装10t/h余热锅炉和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省上节能专项资金补助150万元。现将2008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县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各项内容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技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工艺、技术及设备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省发改委将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能效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进行项目节能后评估。
你县要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监督项目单位务必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时完工与投运,并将项目建设情况及时上报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