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预算内部分
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白河、镇坪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陕发改代赈〔2009〕11号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关于推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陕财办农〔2005〕59号)以及《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县发展计划局要及时将项目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并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严格执行省以工代赈计划,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可能吸纳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按计划所列额度,及时发放劳务报酬。
附件:2008年财政预算内部分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计划表
主题词:预算内 以工代赈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发改委,市政府。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