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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项目〔2009〕26号:关于做好我市陕南突破发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0 15:40作者:

安发改项目〔200926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我市陕南突破发展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市直有关部门:

陕南突破发展战略实施三年来,我市得到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一批产业项目陆续建成。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估扶持企业的效益,根据《安康市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我市陕南突破发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的范围

凡利用陕南发展专项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的陕南突破发展项目,均在验收范围之内。

二、项目验收需报送的主要材料

项目竣工验收重点是检查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对企业的扶持效益。主要报送以下材料:

(一)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验收组织及程序

项目竣工后,根据不同类别的项目,分别由省、市、县三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具体程序如下:

(一)省上直接扶持的项目由承担单位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县区计划局和市直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市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市上将年度项目竣工验收计划报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委托市上或省上直接组织验收的项目名单,并成立相应的验收组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

(二)切块资金项目按照陕南突破发展项目验收内容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自验,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我委审定后由市上成立验收组随机抽查验收,同时将验收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备案。

(三)对验收不合格项目,由验收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验收。

请各县区计划局、市直相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把突破发展项目验收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抓紧抓好,项目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凡不按规定按时申请验收的县区、市直部门,在以后项目争取时不予支持。特别是对本通知所附的29个竣工项目按本文件规定要求,于21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市发改委项目科。

 

附件:29陕南突破发展项目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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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突破项目  验收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120日印发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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