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代赈〔2009〕13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我市2008年第一批以工代赈
机动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安发改代赈〔2008〕4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2008年第一批以工代赈机动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希望你们严格执行《安康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04〕81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
本次下达项目计划总投资72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万元。请及时将项目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报帐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安康市2008年第一批以工代赈机动资金项目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以工代赈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发改委工赈办,市、县财政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