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工业〔2008〕588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调整〈陕西省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发展计划局:
为了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精神,缩短项目准备周期,提高工作效率,省发改委对《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有关事项作了调整。现转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调整 项目 备案 办法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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