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08〕530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岚皋县邓家浜廉租住房小区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岚皋县发展计划局:
你局报来的《岚皋县邓家浜廉租住房小区初步设计报告》及附件收悉。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布局合理,生活设施配套完善的廉租住房,让广大低收入家庭都能分享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你县拟新建邓家浜廉租住房小区工程。经研究,并征求市建设部门意见,认为项目初步设计基本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可作为项目委托施工图设计的依据。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岚皋县邓家浜廉租住房小区
二、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选址在县城邓家浜,建设两栋廉租房,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房屋60套,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最大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套型均为一厅二室一厨一卫。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预算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
四、项目工期1年。
请据此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使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廉租住房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