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完成与项目
承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了及时掌握全市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项目承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把握我市突破发展工作推进程度,全面反映突破发展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完成与项目承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月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要按附件一要求,在仔细核实项目进展的基础上,认真填报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月报表。各项目承担企业要按附件2要求,在一个年度内,除首次报表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外,其它各月只需填报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指标。
二、具体要求
1、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和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及时、客观、准确报送报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各项目承担企业在按月上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月报表的同时,每季度、半年要同时上报生产经营分析和半年小结,年终要上报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总结。
3、报送时间: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投资完成与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月报表报送市发改委工业科。
联系电话(传真):3212862
附件1:安康市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进度月报表
附件2:安康市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承担企业生产经营
情况月报表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