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产业
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
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经贸局:
为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违法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缺乏能源、资源支撑条件及环境容量不允许的高耗能项目,禁止违规审批(核准)、备案。
二、各县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出台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严禁通过减免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盲目上项目。
三、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
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各类高耗能行业建设项目,银行不得提供授信支持,国土、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五、各县区要对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项目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从严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高耗能项目,并于7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结果分别报市发改委、经委。
附件: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