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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社会〔2007〕263号:关于上报2007年安康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7-07-31 10:25作者:

关于上报2007年安康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报告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

为加快全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提高流浪儿童救助能力,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关于编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陕发改社会〔2007618)精神,我们对全市流浪未成年保护设施项目进行了遴选,并结合我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的现状和发展要求,提出了安康市2007年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康市流浪未成年人设施发展状况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地处秦岭以南和巴山北坡之间,国土面积23391平方公里。止2006年,全市人口2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5万人;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57.24亿元,财政总收入12.8亿元。辖91区均为贫困县,其中国贫县8 个。随着安康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与农村间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安康市的流浪未成年人也呈增多之势,成为青少年保护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近几年,流串于我市的流浪人口平均在2.5万人,其中有未成年人2500人左右,由于我市财力有限,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滞后,致使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多,占到青少年犯罪的三分之二,这些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我市社会发展和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项目选择原则和建设思路

项目选择原则: 2007年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筛选中,按照省发改委项目选择的原则要求,我们拟安康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为我市2007年上报的项目。

项目建设思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以人为本”为工作原则,以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创造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流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三、建设项目建议计划方案

安康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安康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于1995年,现有业务用房280平方米,救助床位数48,其中危房面积280平方米,近年来,为促进流浪未成年人的健康,先后救助了1900,其中2006年救助1356由于安康市是1983年水灾后的新建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服务设施建设起步较晚,城市社会公益服务设施落后、加之财力有限,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发展严重滞后, 随着安康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与农村间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安康市的流浪未成年人也呈增多之势,现有的设施以远远适应不了流浪未成年人增多的需要,因此急需建设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5400平方米,建设综合楼900,流浪儿童康复中心3300平方米,生活楼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建设资金648万元,地方配套162万元,目前,项目建设用地已落实,“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能保证在中央计划下达的一年内建成,请省上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将该项目列入2007年项目建议计划并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扶持。

 

附件:1、安康市2007年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
        
议方案表

                         

 

                            二○○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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