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工程
招标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汉滨区发展计划局:
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经省发改委陕发改投资〔2007〕776号文件批复同意执行,现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精神,督促建设单位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认真组织好项目招标的各项工作。招标结束后请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我委,转报省发改委备案。
特此通知
附: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二○○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