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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工赈〔2007〕193号:关于上报平利县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7-06-27 09:23作者:

 

省发改委:

    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代赈200726736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委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平利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要求,通过认真摸底调查,缜密论证分析,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平利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共涉及5个乡镇13个行政村、125户、434人进行搬迁。工程概算总投资34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2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45万元。经我委初审,认为该《实施方案》基本符合省上的工作要求和县上的实际,现随文报来,请审查批复。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平利5个乡镇13个村125户、434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集中和插花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新建搬迁群众住宅125户、7812平方米,户均62 .4平方米,人均18平方米。

    2、道路工程。新修道路14公里。其中:城关镇金华村3公里,长安镇金石村4公路,八仙镇乌药山村4公里,广佛镇香河村3公里。

3、小型水利工程。新修老县镇风桥村渠道4公里。

    4、供水工程。铺设管网6公里。其中:城关镇金华村3公里,广佛镇铁炉村3公里。

    5、农田工程。新修农田200亩。其中:老县镇风桥村100亩,八仙镇乌药山村100亩。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决投资345万元。其中:住房建设223万元,道路工程84万元,小型水利工程12万元,供水工程12万元,农田工程14

所需资金由国家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县配套及搬迁群众自筹、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100万元,道路工程70万元,小型水利工程10万元,供水工程10万元,农田工程10万元。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县上制定的脱贫致富规划,并由县上负责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附表一:平利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表

      二:平利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议计划表

      三:平利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备案卡

      四:平利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及安置情况表

 

 

 

                      ○○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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