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卫生厅:
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社会[2007]452号《关于编制2007年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国债项目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县级妇幼保健院的现状和发展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确定平利县妇幼保健院和白河县妇幼保健院列入安康市2007年建设项目建议计划,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县基本概况
全市共有市级妇幼保健机构1个,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10个,2006年末在职工作人员279人,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6.4%、儿童系统管理率62.7%,新法接生率98.1%、孕产妇死亡率133.16/10万、儿童死亡率19.2‰、出生缺陷发生率12.93‰。由于我市所有县区均为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投入不足,前几年各级政府简单的把妇幼卫生单位推向市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无力、无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搞好妇幼公共保健工作。同时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结构也不合理,重防疫轻妇幼、重医疗轻保健、重城市轻农村,农村妇幼卫生工作长期受到忽视,尤其是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了全区妇幼保健业务的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
平利县:平利县地处安康市南部,是省级贫困县。全县总人口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8万人。平利县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唯一的一所妇幼保健综合指导机构,占地面积289.2m2,现有房屋建筑面积470m2,危房面积470m2。因年久失修屋顶严重渗漏、地基下陷,已属危房,虽经2002年争取省项目资金15万元对屋顶进行了维修,但仍解决不了主要问题,加之业务用房结构不合理,致使很多工作无法开展,不能满足全县广大妇女儿童对保健医疗的需求。平利县妇幼保健院现有在职职工34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1人,开设病床10张。近几年,该院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狠抓保健质量和医疗安全,始终坚持以保健对象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引进新技术,开展新业务,不断满足妇女儿童的保健需求,为妇幼保健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白河县: 平利县位于陕西省安康市东南边陲,大巴山以北,东临湖北省竹溪县,西与岚皋县毗邻,南衔重庆市城口县及本市镇坪县,北接本市汉滨区、旬阳县。总面积2627平方公里,全县辖12个乡镇,总人口为23万人,妇女、儿童占65%以上,其中农业人口21万人,人口密度为88人/平方公里。2006年,出生人口1650人,人口出生率7.2‰。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0.3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6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85元,属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贫困县之一。
县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唯一的一所妇幼保健综合指导机构,占地面积406m2,总建设面积1184m2,业务用房660m2,其中危房面积309m2,在岗职工20人,开设病床20张。新建妇幼保健院住院门诊综合楼是保健院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满足广大妇女儿童保健及医疗需求的需要。
二、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效益分析
妇幼保健院作为县区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着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科研保健、优生优育咨询、婚前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指导以及临床医疗工作。加速妇幼保健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直接关乎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医疗需求和保健需求也日趋全面和严格。诊断准确,治疗及时,优质服务,特需服务已是妇幼保健工作发展的方向。项目实施后,将全面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保护母亲和儿童的生命安全,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增强全民保健意识,降低高危妊娠发生率,同时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
三、 项目建设方案
1、平利县妇幼保健院根据现状,由政府划拨建设土地2亩,拟新建一幢规模为140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建成一所融妇幼保健功能、临床医疗服务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妇幼保健院。该项目计划投资14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100万元,县级配套40万元。
2、白河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住院门诊综合楼一栋,其中扩面积550m2,改造35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项目资金60万元;县级配套11万元;
上述2个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30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投资160万元,地方自筹51万元。请省上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
专此报告
附件:1、安康市国债项目建设县妇幼院项目简介
2、安康市2007年县级妇幼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