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计划局、水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6年宝鸡等五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陕发改投资〔2007〕5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安康市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664万元,解决3.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9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附件:安康市2006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专
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